因为拒绝正规医院关于切除输卵管囊腺瘤的建议,女子李某听信私人诊所医生的神奇疗法,花钱购买药酒,最终高体温致多器官功能性衰竭而死。医患双方对簿公堂,案件历经两审终审。近日,禅城法院为死者家属执行24万元赔偿款。
神奇药酒竟是致命“毒药”
死者李某的家属诉称,2010年5月,李某被佛山市某医院诊断发现,子宫左侧附件有肿块,建议做手术切除,但是李某和家属拒绝。2011年4月,李某到私人诊所就诊,并接受医生黄丽建议,向药酒销售人员张某共购买了23瓶药酒。按照黄丽的叮嘱,每天坚持定时定量喝完药酒后,打坐、念经并穿着厚厚的衣服捂汗。按照黄丽的提示,李某坚持喝完了19瓶药酒,也就是李某接受黄丽诊断后的第15天,意外发生了,李某凌晨4点起来服药,然后打坐、念经、捂汗,直到六点多,李某的丈夫突然发现妻子出现手脚抽搐、口鼻吐白沫等情形,随即通知医院上门抢救,然而,医生到达检查后发现,李某已死亡。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李某的死亡符合高体温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家属一怒之下,将医生黄丽、药酒销售人员张某、门诊经营者林某三人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超过88万元。
二审判售药者和医生共赔49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医生黄丽介绍病人使用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的药酒作为治疗之用、张某销售未经许可销售的药酒、诊所经营者林某没有尽到对医生的管理义务,三方均存在过错,遂判决黄丽、张某连带赔偿约49万元,林某在医生黄丽的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2013年5月,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无许可证而销售药酒的张某承担60%赔偿责任,即约49万元;医生黄丽连带承担张某责任中的50%,即24.8万元;诊所经营者林某无需担责,理由为:药酒是李某从私家果园处向张某购买,也无证据直接证明黄丽介绍买药的行为属于在岗时的职务行为。
法院揪出隐形“土豪”落实执行款
2013年9月25日,禅城法院受理了李某家属针对医生黄丽的执行申请。而黄丽为了躲避执行,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原住址房屋拆迁,新住址无人知晓,电话彻底停机。执行法官侯文彪随后对黄丽展开“四查”,结果也颇令人失望,黄丽名下没有银行存款、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
但随后查询得知,黄丽每月有几千元的退休金收入;与他人共有两套房,其中一套准备办理无偿赠与手续。前不久购买一处房产,面积多达150平方米,但仍未竣工验收。
这明明是一个隐形“土豪”,却千方百计逃避赔偿责任。
执行法官随后查封了黄丽新购置的房产,并将查封材料送达被执行人黄丽。黄丽则再次提出异议,称该房屋是其儿子朱某以黄丽名义购买,并不属于本人所有。法官一方面启动对该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另一方面约谈朱某。经过多方反复协调,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朱某一次性代为支付24万元赔偿款。 (记者/唐梦 通讯员/邱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