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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一元买到臭鸡蛋 也可获500元赔偿
2014-03-11 11:03:03    来源:南方日报

  今后,东莞市民买到一元臭鸡蛋,最少可获赔500元。记者在昨日东莞市消委会召开的“3·15”活动发布会上获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规”)在本月15日正式实施,同日也正式在东莞实施。

  市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邓国平指出,新规加大了对违法经营的惩罚力度,届时,市民不管是买1分钱还是几毛钱的商品遇上消费欺诈,最低可获赔500元。而赔偿数额的大幅提高,也必将再度产生一批“职业打假人”。

  加大违法经营的惩罚力度

  记者获悉,此次新规的亮点之一,就是加大了对违法经营的惩罚力度。惩罚性赔偿数额大大提高,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由原来价款的1倍增加至3倍,即“1+3赔偿”,“退一赔三”,而且规定了最低赔偿额不少于500元。也就是说,即使买到1元钱的假冒伪劣产品,最少也要赔500元。

  “以前商家的违法成本太低了,所以懒得维权。”家住南城沿河路的叶小姐告诉记者,有一次走了很远买回来的三个菠萝,回来后竟然发现里面全烂了,可价格才5元,虽然气愤但想想要去吵一架最多才赔10元,就懒得去维权。记者昨日走访调查时发现,不少市民碰到的类似情况并不在少数。

  邓国平说,从本月15日起,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善。他举例说,比如消费者购买了一瓶2元假冒矿泉水,商家最少赔偿500元。另外,如果消费者购买一台500元手机,被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者除退500元手机款外,还得另加1500元赔偿额。

  此外,违法经营行为行政处罚以违法所得从原来“一倍以下五倍以下”增加为“一倍以下十倍以下”,没有违法所得,从原来处以“1万元以下”大大提高至为“五十万元以下。”

  希望更多人加入打假队伍

  此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款规定,处罚力度为“双倍赔偿”。20年来,一度调动了广大消费者与违法失信经营者勇敢较量的积极性,培育了一批批“职业打假人”。邓国平告诉记者,相对于广深佛等地来说,“职业打假人”数量并不多,但总体来看,东莞近年来也慢慢产生了一批“职业打假人”。

  “去年有10多宗职业投诉人向法院起诉工商局的诉讼,包括了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邓国平说,这批人虽然知假买假,但是对规范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确实起到了很大作用。“我们将鼓励和支持遭遇经营者欺诈的消费者加入维权的队伍,此举无疑将转化为有效遏制违法经营行为的强大正能量,进而有效遏制制假售假的失信行为。”

  他指出,市消委会将结合目前的维权现状,总结维权经验,通过各渠道加大新规的宣传,“强化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教育,避免东莞企业成为新规实施后的落网者。”

[ 编辑:杜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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