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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有纠纷消协先赔付
2014-03-11 11:14:23    来源:广州日报

  珠海横琴诚信岛建设促进办法提交审议

  今后在横琴购物发生商品质量纠纷,不仅可以投诉至消协请求维权,而且可以直接让消协先行赔付,省去找商家纠缠的烦恼。

  昨日,记者从珠海市法制局获悉,全国首个诚信方面的政府规章《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诚信岛建设促进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已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根据办法,横琴将在中国内地率先引入港澳“诚信店”管理模式,在诚信店购物发生纠纷由消委会“先行赔付”。

  《办法》通过后,横琴将推行“诚信店”模式,诚信店的评审、授予和撤销以及诚信店标识的规格、样式及悬挂标准等,均由横琴新区消委会负责。横琴诚信店名录将在诚信岛信用网公示。在横琴诚信店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并向横琴新区消委会投诉的,经消委会核实确认后予以先行赔付。

  广东莱特律师事务孙成表示,消委会代表政府评出诚信店,无论在消费权益、产品与服务的质素等各方面将是一个很好的保障,尤其是“先行赔付”让消费者省去很多的维权烦恼。在传统的消费维权上,消协主要起调停作用,若碰到质量纠纷投诉到消协,调查取证、协调双方解决问题并非一帆风顺,也许要耗费不少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消费者即使碰到商品纠纷,但是想到维权的艰难,往往选择“哑巴吃黄连”放弃维权。

  另外,根据《办法》,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均纳入横琴新区诚信体系建设,还将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档案包括个人基础信息、个人良好信用信息、个人不良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中心探索对横琴新区户籍人口以及在横琴新区内连续居住或提供劳务6个月以上的自然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惩戒失信行为,引导个人守信履约。

  横琴诚信岛落地后,横琴新区设立举报热线,24小时接受举报不诚信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王伟娜)

[ 编辑:杜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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