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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办理预付卡做到“五个要”
2014-03-14 15:36:06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田国青)省消费者协会3月14日发布消费警示,办理预付卡做到“五个要”。

一是选择商家要谨慎。办卡前要注意看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办卡后看出具发票是否与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

二是卡内充费要理性。办理预付卡时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做到理性。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消费习惯、消费频度适量充值,尽量不要一次为预付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损失。

三是签订合同要看清。办理预付卡时,不要轻信一些商家口头承诺,要签订书面合同。要看清楚书面合同条款内容。事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日后可能产生的消费争议提供解决的途径和依据,对不合理的条款内容,要及时纠正,切勿轻易听信商家口头承诺。

四是发票证据要保存。办理预付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金额大的消费卡,要做好备份,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五是消费维权要主动。办理预付卡后,按照约定条款消费。一旦商家违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追索相应赔偿,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已向社会发布推出。消费者可上网查阅相关内容。

省消协负责人说,预付卡属于先付款后消费。消费纠纷多消费风险大,主要问题:一是商家承诺不兑现;二是更换老板,后来的老板不承担原来商家义务、不继续提供服务;三是退卡难;四是消费维权难。

[ 编辑:田国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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