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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消费陷阱无处不在 网购下单要“四注意”
2015-03-13 16:06:04    来源:南方日报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来临,各类关于消费陷阱的话题成为讨论热点。来自市消委会的数据显示,去年生活类消费投诉问题多,虽然每年的消费陷阱大同小异,但仍有不少消费者中招。市消委会提醒,关键问题在于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学习预防消费陷阱的技巧,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焦点1 网购服务纠纷多下单做到“四注意”

  叶女士前不久网购了一件衣服,明明是大红色,但收到货后与实物相差甚远,当叶女士提出货不对板要求退货时,商家称在宝贝详情里早已注明色差等是不在无理由退货之列。“这明显就是变相拒绝履行新‘消法’。”叶女士粗略计算,类似的遭遇不下5次。

  近年来,网购队伍不断壮大,随之而来的网购消费投诉也逐年增加。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去年东莞市消委会受理的网购纠纷有344宗。从性质来分析,涉及商品质量的有112宗,售后服务的有232宗。投诉内容大都集中在产品服务虚假宣传、以假充真、货不对版、产品质量差、送货延误、拒绝退换等几方面。

  其实这几大问题往年也较为突出。市消委会邓国平指出,网上购物大多是异地交易,常见发货较慢、货不对板、快递延误、货件毁损、异地维权难等问题,因此消费者在网购前一定要做足功课。

  “无理由并非无条件退换货,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等情况。”邓国平指出,去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对网购下达“7天无理由退货”(特殊商品除外)的紧箍咒,保障消费者的退换货权利,大部分商品都适用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但是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音像制品等均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再加上一些商家故意设置障碍不予退货,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退换货要求再下单。

  第二,要选择规模大的、诚信度高的、口碑好的、售后服务完善的购物平台。邓国平提醒消费者,正规网站首页底端都标有“网上销售经营许可证号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红盾标志和网警标志”等相关许可和安全标识,且可点击进入查询信息真伪。第三,选择有第三方监控的付款方式,不要把款项直接汇入对方的私人账户。第四,在收货时,最好先验货后付款和签字,消费者必须在快递员面前当场确认货物的完整、数量和质量等,有问题的可当场拒收,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拒收原因。

  焦点2 不开发票事后维权难运用小技巧可破陷阱

  “不好意思发票用完了,可以先拿收据过几天再来开。”兰先生日前在南城一家餐厅招待朋友吃晚餐,结账时要求开发票,服务员却如此回复。其实,兰先生并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记者走访时也发现,目前这类借口不开发票的并不少,有的餐厅则以发票开完了,主动送甜品的形式避开发票。

  而这种不开发票的情况,在IT卖场尤为突出。走访各大IT市场会发现,大多数电脑的报价都是不开发票的价格。“一般很少有人会开发票,多花几百元没必要。”南城体育路附近一IT卖场的电脑销售员说,如果售后有问题只要找该公司就可以解决。

  开不开发票真的无所谓吗?邓国平指出,发票是消费者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不可或缺。“从大方面来说,是帮国家来监督这些商家纳税,从个人来说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

  “空调必须凭发票保修,如果发票丢失就按机身上的生产日期计算。”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不少商家规定产品在售后维修时,需要凭发票维修,否则就算在保修期内也得自己花钱维修;另外一些家用电器,大都以发票日期来算保修期,如果发票丢失,则按产品出厂日期来算。而往往不少家电是出厂一两年还在卖的,如此来看,如果没有发票则得不偿失。

  邓国平指出,消费者不应该为了获取一些蝇头小利而不开发票,发票是消费凭证,不论消费金额大小都应该向经营者索要。

  如果商家以多种理由拒绝,消费者可要求其退回税金相同的消费金额作为补偿,并写明未开发票的原因作为事后维权证据。另外,也可以拨打相关电话进行投诉,以此维护消费者权益。

[ 编辑:杜海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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