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虾、天价鱼之后,南京消协秘书长曾经看到按秒收费的“天价马”;网购时,秘书长也会为价值一元钱的商品较真;新消法实施后,秘书长接到的广告骚扰电话不见减少。临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扬子晚报专门邀请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和增宽律师事务所的卢增宽律师走进扬子晚报视频演播室,一场涉及“新消费,我做主”的“对话”就此展开,希望给我们的消费之路增加维权“经验值”。
关于天价事件
“天价马”竟然是按“秒”收费
近期出现的青岛天价大虾,哈尔滨的天价鱼事件,让消费者出游感到有些“害怕”。对此,许明说,自己就曾经看到过“天价马”。有一次在一个景区游玩,旁边放着一块牌子骑马1元,有游客觉得便宜就上马骑了几分钟,结果被收了好几百元,因为这马居然是按秒来收费的。
碰到商家敲诈如何维权?许明支招说,天价虾和天价鱼最终能维权成功,一是,两个事件中的当事人都在第一时间报了警,有相应的出警记录和第一时间警察的现场勘验记录;二是媒体力量提高了事件的关注度。
而在旅行之前,要事先做好功课,网上各种攻略,旅游景点的注意事项,哪些陷阱,哪些地方不能去,网上都能找到。另外,寻找一个口碑相对好的旅行社很重要,特别是旅游合同里有大量霸王条款,有一些条款要双方商量确定,对一些不明确的条款要进行补充签订。
关于信息保护
《新消法》实施后,骚扰电话不见少
在实施的《新消法》中,保护个人信息条款的增设让人津津乐道。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许明说,自己每天还得花上不少时间来接这些电话。
许明举例说,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经接到过一起投诉,一位市民在一家电器商场买了一台电视机,送货上门后,紧接着安装公司打来电话要上门安装,安装完说本次安装收200元。到了第二天,商家又来了安装工人,说我们接到订单,你们家有台电视需要安装,消费者很纳闷,都安装完了,你们还收了200元。而实际上,商场正规的安装服务是不收费的。显然,收钱的安装工人不是商场的正规军。
许明说,电视安装的这个案例,最终商家赔了消费者200元,但这只是个别维权成功的案例,大部分的案例由于根本无法取证而不能维权。在许明看来,把个人信息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纳入到法律里面,这是我们国家司法积极的一面。但是个人信息保护如何落实,当下最困难的就是举证难,因为个人信息在很多地方被采集过,你自己不知道在哪个地方泄露。所以必须要完善技术手段,不能让保护条款只是“看起来很美”。
同时,许明提醒消费者要重视对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能到处填信息。他举例说,小区门口常有一些推销员发两个草鸡蛋,但条件是得在领鸡蛋时填写一下个人信息。“看上去好像自己占了便宜,但其实已经把自己的信息交给了他人。”许明说。
关于网购维权
秘书长曾为一元钱的勺子较真
如今网购已经融入了大家的生活,许明也不例外。在谈到网购的维权经历时,秘书长直言自己也挺较真。
有一次,他在网上买了一大瓶酵素,当时商家承诺赠送一个勺子。可是勺子来了却是坏的。反映给客服,对方告知,这赠品价值1元,可以退1元钱。“我就是冲着赠品可以方便使用才买的,这退款我不接受。”许明说,第二天这家店的老板给他发来了信息,同意重新给他“亏本”发来勺子。
在许明看来,老板发给他的赠品是坏的,这本来是坏事,但是店家非常诚信,用亏本的做法却赢得了声誉,主动履行了原来合同的承诺。在最终的信用点评中,他为老板的做法点了赞。
对于自己网络维权的经验,许明说,最重要的就是搜集证据,商家的承诺文字、商品的照片以及聊天记录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消费者在网购的时候务必要搜集齐备。
关于消费纠纷
商家说“有本事去告”,怎么办?
遭遇到消费纠纷,有些商家会牛气的给你来一句“有本事你去告我呀”,这让消费者很是气愤。商家的这种牛气能不能改?
卢增宽律师指出,商家之所以这样说,因为在他们看来,消费者去法院打官司就得考虑诉讼成本,因为通常消费行为所涉及到的标的很小,另外在打官司过程中,一些证据的取得仍然是难题,因此商家就希望你“知难而退”。
在许明看来,今后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让商家不再轻易说出这句“口头禅”。一是要简化司法介入消费纠纷的程序,在一些国家书记员、审判长都是一个人,这种小额仲裁的方式,简便快捷高效。第二是让商家的个人征信的污点跟他将来潜在的利益获得关联。
试想一下,你会找经常被消费者投诉的商家买东西吗?银行会轻易给被屡屡投诉的经营者放贷吗?他不诚信,甚至还能影响到他的孩子上学,有自主招生的学校说这个家长不诚信,到我学校来会比较麻烦。你敢不敢再被投诉?因此必须加强社会的征信系统的建设,让信用监督处处存在,让诚信意识深入人心。(记者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