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宣传部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晋宣办[2014]4号)中的《山西省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省文明办主任办公会研究提议并报省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通过,拟对赵东会等11名生活困难的先进典型进行帮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赵东会 男 尖草坪区司法局汇丰司法所
2、李洪达 男 清徐县检察院
(对李洪达同志家庭进行帮扶)
3、陈天文 男 原平市楼板寨乡西庄村农民
4、马金莲 女 孝义市文化馆副馆长
5、党陆甜 女 介休市连福镇樊王小学学生
6、郝锦荣 男 介休市东南街道南大街居民
个体工商户
7、龙晓霞 女 平顺县苗庄镇司法助理员
8、田树海 男 沁水县十里乡田家村农民
9、贺印娣 女 吉县中垛乡农民
10、李红英 女 建行临汾分行职工
11、潘春虎 男 稷山县育英街个体工商户
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反映至山西省文明办,公示截止日期2016年8月22日下午6时。
电话:0351-4045469、13803416916
邮箱:sxwmbddmf@163.com
联系人:刘晋峰。
山西省文明办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