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标示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109、20160407、20160613、20150113、20151212的十三味菥蓂丸,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02的藿香祛暑软胶囊。不合格项目包括微生物限度、水分、重量差异、装量差异。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食药监总局要求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将处罚结果报告总局并向社会公开。(晨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