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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的通知
   2017-03-28 08:46:34    来源:黄河新闻网

晋文改办发〔2017〕1号

各市委宣传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十三五”文化强省规划》(晋政发〔2016〕60号),有效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实现“把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建立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建立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化强省战略部署,加快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全省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重大举措。项目库的建立有利于整合全省文化产业项目资源,搭建项目与金融投资机构、与外部市场沟通交流的平台,推动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市场优势、竞争优势;有利于发挥项目库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加快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有利于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实现全省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文化产业的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项目库的申报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既支持各地申报比较成熟、带动影响力强的重大项目,也鼓励申报处于起步阶段、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项目。

(二)动态管理。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对新的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对已结项或进展缓慢的项目,退出项目库管理。

(三)效益优先。立足“十三五”时期,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思路,重点培育一批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资源配置合理、带动区域经济科学发展的项目。

三、项目支持

(一)政策和资金支持。今后,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产业基金、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申报,优先从入库项目中遴选。同时积极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推荐,为项目实施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组织宣传推介。向全社会统一发布入库项目信息,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产业项目,通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各种平台对外宣传推介。

(三)提供交流对接。积极搭建交流对接平台,构建文化金融战略协同机制,帮助入库项目与国内外文化金融机构对接,协调解决项目资金、运营管理等实际困难。

四、申报重点

项目库建设依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要求,凡属于分类目录的项目均可申报。项目申报重点是:

(一)文化金融项目。鼓励银行、文化担保、文化融资租赁等机构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文化产业。

(二)媒体融合项目。支持传统媒体运用已有技术成果,开展全媒体、大数据应用、视听新媒体、音视频集成播控等平台建设;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拓展传播渠道与影响力。

(三)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支持新闻出版企业开展相关国家标准的应用,采购或升级用于出版资源深度加工的相应设备及软件系统,传统出版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软件系统、内容资源关联与复合应用软件系统,版权资产管理工具与系统等,支持印刷企业技术改造,开展绿色设备更新和流程改造。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提升实体书店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加大实体书店的优秀出版物供给、更好发挥实体书店的社会服务功能等。

(四)影视产业项目。推动高新技术在电影制作中的应用、电影企业“走出去”、重要电影工业园区和高科技核心基地建设、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专业性电影网站建设等,支持电影院线建设。

(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项目。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深入挖掘优秀文化资源,推动动漫、广告等产业优化升级。

(六)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具有地域特色的工艺品创意设计,推动传统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支持特色文化品牌推广。

(七)支持贫困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打造红色文化旅游、休闲生态旅游等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培育当地骨干文化企业等。

(八) 文化旅游项目。打造养生旅游、健康旅游、研学旅游、房车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文化主题公园等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项目进景区,研发特色文化旅游商品,促进由单纯观光型向参与式、体验式等新型旅游业态转变。

(九)文化产业园区项目。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园区、基地在产业融合、文化创意、金融对接、特色项目等方面的开发运营等。

(十)其他项目。

为便于项目库的分类管理,此次申报不包括以下类别项目:

1、演艺类项目、影视剧、动漫游戏、文学、书画类等内容生产项目。

2、其他不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项目。

五、申报方式

各市委宣传部对本地区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项目材料等进行认真审核,经研究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向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并附相关申报材料。

省直单位申报项目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经研究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并附相关申报材料。

省属骨干文化企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项目由集团进行审核,经研究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向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并附相关申报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如有图片介绍,可一并附上。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形成共同抓项目建设、抓园区打造、抓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项目申报不限数量、投资额不限门槛,要积极遴选并申报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三)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李永生 胡鑫

联系电话(传真):0351-4041702 0351-4041395

电子邮箱:sxggycyc@163.com

附件: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项目申报表

山西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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