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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省考买卖答案会坐牢?
编辑:胡耀宇    2017-04-21 15:40:04    来源: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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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星期六日是什么日子?估计很多人会回答,当然是美滋滋的双休了。对于公考一族来说这个周末意义非凡。据悉, 2017年山西省考报名人数19.5万人,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的16.4万人,平均考录比约为46:1,千军万马竞争激烈。开考之前呢,想要提醒广大考友,不要作弊!

WHY?亲,《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考试作弊系列行为写入刑法,也就是说达到犯罪情节是可能判刑坐牢的。一旦记入档案对个人就业升职都会有负面影响。下面,咱们来一起学习下相关罪名(敲黑板,划重点)。

哪些行为是犯罪?

组织作弊的、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提供资金、场地、运输、技术服务)的、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的、替考“枪手”及被替考者。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生购买“包过服务”,使用手机、远程作弊器材接收试题或答案的,如果为对方提供帮助的可触犯以上罪名的帮助犯,或者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否包括省考?

考试种类多如牛毛,但并非所有作弊都适用刑法。这里的考试必须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组织的公开面向全社会或某类特定社会成员的考试。

如:四六级英语考试、司法考试、驾照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

【个人观点】省级公务员和选调生考试当然也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为各省市组织省考同国考一样都是依照《公务员法》,公开面向社会成员举行。

最高院有必要对“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出司法解释,抽象的定义容易产生分歧,不利于审判中准确定罪。建议以列举的方式加以明确。

国家组织考试,目的在于人才选拔、人事变动、民生就业和社会公平,考试作弊不单是损人利己,更深层次是对社会诚信造成不可弥补的破坏。基于此背景,组织考试作弊入刑实乃民心所向,喜闻乐见。在 4月22日的省考中,希望考生们诚信考试,诚信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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