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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南京猥亵女童案 警惕身边的怪叔叔
编辑:胡耀宇    2017-08-18 16:45:26    来源:黄河新闻网

8月12日,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一起涉嫌猥亵女童案件。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哥哥行龌蹉事,养父母漠视,女童麻木。看照片中女孩的表情不难想象她对这种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公共场合尚且如此,在家庭环境中女童受到的侵害恐怕更甚。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3至2016年的4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达10782起。业内统计,在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70%以上是熟人作案。未进入司法程序不了了之的案件难以统计。阳光灼灼,罪恶刺痛人心。

猥亵,绝非逗孩子玩玩而已

为什么大量性侵儿童案件没有走上法庭?原因有三:一、国内父母孩子接受性教育匮乏,孩子不懂,爸妈不重视;二、被害人年幼,证据难保存、收集,提起公诉困难;三、熟人作案,大人要面子讲利弊,不敢说不愿说。

何为猥亵?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受害者身心都会受到损伤,严重的丧失生育功能,对儿童心理、三观的成长埋下挥之不去的阴影。有的受害者成人后对性产生恐惧,排斥结婚生育,有的成为同性恋者,有的产生施虐倾向,患上抑郁症。

遇到怪叔叔、怪阿姨对孩子做下流举动,一定不要放过,请把他们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

被性侵后应该做什么?

1 找可信赖的亲属陪伴,拨打妇联、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热线寻求维权帮助和心理辅导

2 到医院检查、治疗,检测是否有性病、艾滋病毒,若被强奸72小时内服用紧急避孕药

3 报警,保留并提取DNA证据,此过程中不要洗澡、洗衣服,不要小便,保证犯罪现场不被破坏

4 维权时注意个人隐私保护,条件允许的话去异地正规医院检查

5 不要随便对男性倾诉遭遇,可能再次受到侵害

父母性侵,可申请变更、撤销监护人

南京猥亵女童案中,养父母纵容亲子违法作恶,暂且不论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这样的家庭环境对养女非常危险。希望其生父母知道此事后尽快解除收养关系。 如果没有生父母,则由女童住所地的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居(村)委会向基层法院申请撤销养父母监护资格。

愿此事不会成为一时热点被冷却遗忘,愿此案能点亮人们心中儿童性保护之星火,愿这个世界对孩子能温柔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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