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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人格?我看你就是个戏精
编辑:裴芬芬     2017-12-28 11:00:12       来源:黄河新闻网

14岁的杭州男孩小轩这两个月总是情绪低落、厌学,他断断续续地旷课,不愿意去学校。父母以为是心理出了问题,便把他送到了杭州某医院精神卫生科进行咨询。

医生告诉记者,小轩从六年级开始就意识到自己身体里“住着”其他人,除了缺乏安全感、胆小自卑的主人格之外,还有一个身材魁梧、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一个邪恶、反社会的中年男子,一个面无表情的面瘫男子,一个麻木不仁的冷漠男子,一个理智、成熟的男子,以及一个小女孩,这6个人在特定情况下就会出现。

“多重人格”一词是通俗说法,专业术语叫: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DID)。多重人格是近年来影视创作的宠儿,然而事实上,现实中能确诊的患者非常罕见。美国人威廉·密歇根(24个比利)可以说是最著名的多重人格案例,他的体内拥有24个灵魂,这些人格不光在性格上,甚至连智商、年龄、国籍、语言、性别等方面也都不尽相同。威廉真实的经历被人借鉴,一系列烧脑作品得以面世,如《搏击俱乐部》《致命ID》《拥挤的房间》《禁闭岛》。

多重人格现象极其复杂,这样的人违法、犯罪将会给滞后的法制带来巨大冲击,咱脑洞大开想象一下都感觉相当刺激啊。

居然还有这种操作?!

——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你必须给我个理由?

——我有多重人格,喜欢你的那个已经消失了……

手机前的你get到了吗?谨慎使用,小心被打。

比利VS宫崎勤,“罪犯不是我!”

比利因连续强奸四名女大学生受到指控,在审判时,法院根据多重人格障碍判定其无罪并释放。日本的宫崎勤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在绑架杀害多名幼女后申请精神状态鉴定,尽管二次鉴定为多重人格,法院认为宫崎勤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于是这位史上臭名昭著的“萝莉控”被处以死刑。

美国和日本对DID患者的司法处理模式明显不同,美国只看精神病严不严重,日本侧重考察行为时的精神病影响人辨认、控制能力的程度。

装也要装得像一点儿

一个嫌疑人想要靠多重人格脱罪至少要具备3个条件,1所在国家承认多重人格障碍是一种精神疾病;2这种疾病患者可免除刑事责任;3作案时是另一个人格。

前两个条件既定事项无法改变,那达成第三个条件还是有机会的,考验演技的时候到了。20世纪70年代晚期,“丘陵杀手”Kenneth Bianchi曾想伪装成多重人格,但是被著名临床心理学及精神病学专家Martin Orne设计识破,最后被认定为有罪并判处无期徒刑。

其实有一种简单的区分是否伪装多重人格的方法,装病者总是急于显示症状,而真正的患者会试图掩盖自己的症状。想逃避责任得演得像,可是主动表演本就与患者被动“变色龙”模式逻辑矛盾。假如有人能靠演技骗过专业医师,怎么也能拿个奥斯卡小金人吧?

监狱和精神病院,哪个更可怕?

国外对DID患者会采取保安处分措施,对具有人身危险性的人以矫正、感化、医疗等方法改善其状况,长期的心理治疗加上封闭的空间想想都难受,恢复正常后或许还有刑罚等着。

中国对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精神病人也是有办法的,强制医疗程序送进精神病院关着,除了不用劳改好像也好不到哪儿去。

所以,在中国别想装DID逍遥法外,毕竟只有两个糟糕的选项。小兄弟,我看你骨骼清奇、本性纯洁,我这里有本秘籍你拿去修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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