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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说法】中学生被警方错抓 能否国家赔偿?
编辑:胡耀宇    2019-03-21 17:18:49    来源:黄河新闻网

 今年2月23日,17岁的小龙莫名其妙地被警察抓走了。

 小龙的爸爸大龙从柳州警方处了解到,儿子小龙其实是“网上逃犯”,涉嫌一起发生在去年夏天八月的寻衅滋事案件。知子莫若父,大龙不相信小龙涉嫌犯罪。他回忆那时儿子正在学校参加军训,不在老家,他是怎么做到分身两地的?是替身使者还是影分身之术?

 听闻小龙的遭遇后,班主任冯老师和几名同班同学决定为其作证,小龙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两名同学均证实,当天下午,小龙一行人外出购物,回校后正常上课,晚上一起烧烤聚会。其中一位同学还透露,小龙烧烤派对结束后就去聊妹子了。原来是一起乌龙事件,怀疑小龙早恋都比说他犯罪有根据。

 3月9日,当地警方终止对小龙侦查,县看守所出具《释放证明书》予以释放,原因为“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此间,小龙被羁押14天,“孩子身心受到伤害,抓错人也不道歉。”大龙一家人希望警方能给个说法。

 小龙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大名叫国家侵权损害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申请赔偿。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司法赔偿?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能获赔偿的拘留包含两种情况,违法拘留和依法拘留但超期羁押。反过来理解,只要侦查机关拘留的条件和程序合法,且不超过期限,最后案件撤销的就不适用司法赔偿。

 侦查机关在情况紧急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行为人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80条对此详细列举了7条。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警方拘留小龙,基于打架斗殴的犯罪嫌疑人指认,警方对其先行拘留属于正当程序,而且未超过14天的最长期限。依法错拘不赔,如果小龙及其法定代理人大龙申请司法赔偿,希望不大。

 柯南、福尔摩斯、狄仁杰尚且会出错,既然办案就不可能完美地直接锁定嫌疑人。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使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职权,通过种种侦查措施收集证据,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将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将无罪之人排除嫌疑洗清污秽。国家赔偿制度虽然为维护人权及社会稳定发挥作用,但不能绑住侦查机关的手脚使其面对违法犯罪时陷于被动,正常合法的刑事强制措施不应瞻前顾后。

 警方欠小龙一个道歉和真相大白,仅此而已。

 

 新闻素材来源:南国今报《人在柳州上学,被指三江涉案!17岁学生挨警方错抓羁押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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