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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说法】那些年,我们一起等过的地震
编辑:胡耀宇    2019-05-13 11:37:09    来源:黄河新闻网

 昨天5月12日是汶川地震11周年,伤痛不曾忘却,四川已然雄起。作为一个北方人,对当年的大地震的记忆只剩下午3点和同学们一起向操场狂奔、电视连续好多天不间断的救灾新闻、灰白的门户网站传达出的沉重凝滞。在我有生的三十年间,还有一件集体等地震的事难以忘怀。

 那些年我们一起等过的地震

 翻了翻QQ空间,贴篇自己的日记。

 大清早5点被我妈从被窝里拽出来,紧紧张张地跟我说6点会有地震。当时我就思密达了,咋地震能预测那么准?这不可能啊,人类科技没达到那个高度吧?!

 然后我一点也不慌地穿衣服,拿上手机上网没找到一丁点有关地震的新闻,内心确信是谣言了。爸妈坚持有地震,逼我跟他们出去。

 到了大街上,天还是黑黑的,已经有人聚在路边,人们你一言我一句谈论着地震,闪亮的手机和小灵通在通知更多的人。

 有说笑的,有一脸严肃的,还有人背着包袱出来的……

 离6点越来越近,可是地震的征兆一点也没出现。没有震光,没有犬吠,没有蚂蚁蜘蛛乱跑,什么也没有,人们照样迷信那一句不知真假的“要地震了!”。

 7点买了几个热乎的饼子回家开了电脑,山西政府以及各大报纸网站还是没有地震的新闻。

 接着去了据说有政府公告的文水贴吧看看,一页之内都是骂那造谣之人。再去太原贴吧,同样。

 我意识到,全山西人都被那恶心的始作俑者耍了! 

    9年后的今天,刨根问底的兴致发作,我要为日记补上完结篇。 

 地震的谣言源自一名在榆次打工的人,名叫李晋容,2月20日17时40分左右,其把道听途说的消息编写成“你好,二十一号下午六点以前有六级地震注意”的手机短信息发送传播。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共5人先后通过手机短信和贴吧故意散步谣言,均受到行政处罚。

 李晋容又是从哪儿道听途说的?据东方早报《山西“等地震”谣言始末(图)》一文记载,其实谣言爆发经历了40天的发酵期。2010年1月6日至13日,省地震局对全省地震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多部门开展应急演练,网上开始出现“山西将要发生大地震”的文章。

 1月中旬,对防震演练的误读为“山西要有地震了”的手机短信在太原市民间流传。

 1月24日,运城发生4.8级地震,有人说地震局官网上的地震目录写着6级,此前专家的辟谣遭到质疑。

 2月20日深夜,谣言终极版本疯传,山西人就这么被忽悠了。

 如何甄别地震谣言?

 引用山西晚报5月12日《我省城市新建房屋可抗大震倒塌》,山西地震带属于全国23条主要地震带之一,地震构造环境复杂,多地存在地裂缝、采空区以及易发生崩塌滑坡的区域,可见山西潜在的地震风险比较高。

 地震谣言长啥模样?山西省地震局预报中心主任闫计明给出的总结简单明了。

 1、只要不是政府正式发布的地震预报,就都不要相信。

 2、凡是将发震时间“预报”到一天以内,甚至“精确”到几点几分的,都是谣言。

 3、凡是将发震地点“预报”得十分具体(具体到××乡或××街道辖区)者,肯定都是谣言。

 4、凡是贴有“洋标签”(即说国外××专家已预报)的地震传言肯定都是谣言。

 5、凡带有迷信色彩的地震传言都是谣言。

 网络造谣、传谣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绝非法外空间,造谣、传谣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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