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委会《关于落实财政部“下达2019年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电专办字[2019]26号),2019年度中央补助我省的电影专项资金已分两批下达,其中,第一批中央级电影专项资金已按工作程序转移下达至各市,目前拟下达第二批资金共计1455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的通知》(财文[2018]46号)和《山西省电影局印发<关于加快全省电影院建设 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晋影发[2019]3号),我局按照工作程序,安排了2019年“奖励影院安装使用先进技术设备”项目申报,经各市电影主管部门初审,我局复审,根据各市在该项目上的资金需求,结合年度可用资金量统筹安排,拟按资金分配计划(附件)下达至各市。
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的,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形式向省电影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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