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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说法】业主高空抛物遭断电30天,物业动用私刑已侵权
编辑:胡耀宇    2019-11-05 10:43:40    来源:黄河新闻网

 

前几天,醉酒男子#高空抛酒瓶被物业断电30天#引发网友热议。

物业:惩治高空抛物,我们依约办事

9月,河南焦作一男子饮醉后从自家13层楼扔下酒瓶。小区物业调取监控视频当面对质,根据小区业主规约处罚其断电30天。

当事人妻子找到物业,工作人员称,高空抛物要是造成危害,整栋楼都得遭殃。不能因为业主报警就破坏制度,如有异议,可以起诉。

记者采访得知,该小区2013年前已经存在业主规约,当初是90%以上业主集体同意才得以制定,物业依规约管理,除了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狗有人管、私搭乱建也会管。新业主搬来也都签了字,每家每户都清楚规约内容。

考虑多方原因,物业已于国庆期间恢复供电。

网友:为硬气物业点赞,建议全国推广

高空抛物现象一直是社会关注热点,达到了深恶痛绝的程度。

今年6月13日,深圳福田,一男童被20楼坠落的窗户砸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

7月2日,贵州南明,袁女士被同一小区的10岁男童扔下的灭火器砸中,当场去世。

2018年4月,广东白云天降大狗案震惊世人,被砸女子颈椎粉碎性骨折致瘫痪。因找不到狗主人,被害者丈夫只好把全楼告上法庭。此案被18年法考客观题采用。

网友普遍支持物业公司的做法,既然签署了规约就代表达成共识,理应自觉遵守,言而无信者活该遭人唾弃。也有少数网友认为物业无权断电,滥用私刑不值得提倡。

业主规约赋予物业强制处罚权于法无据

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出台,2007年《物权法》囊括业主自治相关规定,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允许业主在法定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设立自治组织、制定自治规约、管理物业事宜、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

《物权法》第76条明确,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须有业主共同决定,按照民主集中制表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生效。

第83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

业主规约的本意即大家的事大家办,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但自治规约并非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可能有强制力,因而“断电30天”条款当属无效。

物业公司越俎代庖侵犯业主用电权

物业公司总找不准自己的定位,本应是提供服务的“管家”,在中国却成了“物爷”,业主反倒成了“孙子”。

《行政强制法》第43条: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政府搞拆迁都不能断水断电,物业公司何德何能?

业主跟供电公司之间有供电合同,物业你就别瞎掺和了。

《物业管理条例》44条说了,物业可以代收水电费,可没说你有权擅作主张断电。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9条,业主欠费超过30天,催了也不交的,供电公司才能停电。

断电一事往大了看,其实物业侵犯了业主的生存权。积极管理高空抛物值得肯定,但对于物业来说,保存证据交由警方处理便是其能力上限。期待国家密织法律之网,吸纳基层自治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体系,高空抛物才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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