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干部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双先”评选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人发〔2019〕297号)精神,省委宣传部电影处对经中宣部初审后形成的正式推荐对象阳泉市新兴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进行了复审资格审查。拟通过阳泉市新兴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双先”评选复审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6日-1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形式向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电影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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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