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家住某老旧小区顶楼,房子跟人一样,时间长了指不定哪儿就犯毛病,恰逢夏季多雨,天花板多处漏水。
单元楼建成于2002年,这么多年下来,楼顶防水一直没重换过。找维修工人来看,人家说重做防水可不便宜,要1万元左右。老张傻眼了,这可不是小数目。施工师傅说,你别急,防水是整栋楼的防水,不是你一家的,每户平摊800多。
有的邻居很大方,有的却不配合。比如,3楼的刘大姐说:房子租出去了,谁住你找谁要钱去。1楼的小李是新搬来的,说,你让我一个刚来的人交钱合适吗?公平吗?你该找原来的业主。2楼的郑大爷说,你家漏雨跟我2楼有啥关系?一分钱也不会给你。
老张只好垫钱维修,上大学的儿子建议他打官司要回欠款。
顶楼漏雨维修,应该自掏腰包还是“雨露均沾”?
民法典和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共享权利共担义务。
小区住宅楼楼顶属于共有部分,不是顶层业主专享专用,因房屋漏水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该单元楼所有业主分摊。
邻居的说法能否站得住脚?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就像买来的房子长期空置也得交物业费,冬天暖气即使报停了也得交管道维护费。
3楼的刘大姐与租户之间的租房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用来对抗外人。参考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缴纳,租户不承担房屋维修费用。
1楼新业主小李同样是狡辩,维修资金钱随房走,从小李成为业主起,就对共有部分产生了义务。
老旧小区共有部分如何维修?
1、优先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老旧小区往往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更不用说成立业主委员会,这种情况如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首先由街道、社区代业委会编制小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明确本小区维修资金交存、续交、业主自管、应急使用情形和流程等事项,并公示。
之后,双“三分之二”表决。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方案。报街道、社区备案。
业主共同组织实施方案,向县级以上住建局申请列支费用,住建局审核通过后通知银行专户划转资金。最后,完成维修。
2、业主自行组织集资
如果老旧小区从未交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物业无业委会,街道社区不管,顶楼业主对维修事宜较为迫切,确保通知到每个业主,且与多数业主就维修方案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先行垫付维修费用,最后各方结算。
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引导基层小区实现共有共享共治任重道远。邻里小事亦需法治厘清,老张通过诉讼解决资金纠纷彰显了法治精神。希望当大家面对相似情况时不要碍于情面,要敢于用法善于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