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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说法】教师收家长人情礼物算不算受贿?
2020-09-08 16:05:39    来源:黄河新闻网

每到九月份开学季加教师节加中秋节,家长、老师围绕送礼收礼都很纠结和焦虑。

家长:送与不送,怎么送都是问题

在某家长群内,有人提议众筹给老师们送礼物,每人200,40个学生就是8000元。虽说是“自愿”,但明目张胆的建议如同道德绑架,不交钱的家长不免心里嘀咕,大家都送我不送,我家孩子会不会吃亏?老师会不会搞差别待遇?

再者,怎么送也让人头疼。前年送了化妆品套装,去年送了护手霜,今年送点啥好呢?经过家长们沟通,总结出给老师送礼的基本原则,那就是——低调实用不留痕,她好我好孩子好!

老师:收与不收,怎么收全是麻烦

不收是纪律,收了是人情。家长们集资送礼,盛情难却,不收显得不近人情,熟人社会嘛,朋友多了路好走。再说,别的老师收了我不收,心里总感觉不平衡,反正也不是什么名贵之物,收了也无妨。

虽然学校每年都开会强调廉洁自律,但老师们学精了,会避开九月高峰期,暗示家长们在淡季送礼。

教师收受家长礼物,算不算受贿?

刑法中的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教师能否构成受贿罪,首先需明确教师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公办学校的教师拥有事业编制,但不是所有在编教师都从事公务。

“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换个通俗的说法,学校中负责人财物事的领导才算从事公务的人员。

普通教师负责教学,从事不具备职权内容的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公务。公办在编教师在招生录取、采购教材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可能构成受贿罪;民办学校聘任制教师则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另外,所有教师无论有无编制,都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介绍贿赂罪的主体。

例如:2015年,北京大学附属中学音乐老师、乐团指挥罗天如涉招生腐败,在艺考中收受学生家长请托,帮忙运作录取关系考生,敛财2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综上可知,教师收受家长的人情礼物不算受贿罪。虽然不算犯罪,但同样是腐败,是违纪。

教师不能收礼。公共教育有别于私塾、家教等私人教育,依托公共资源,国家通过财政保障运行。教师手中的权力看似微不足道,实则举足轻重,是公共权力的延伸和具现。上课提问谁、排座位谁坐前排、表扬谁批评谁、让谁当班长……教师利用国家赋予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权力牟利,假公济私就是受贿。

教师不该收礼。三尺讲台薪火相承,教书育人传道授业。教师这一职业,没有点儿理想主义很难干得长久。教师教授知识的同时也在引导学生形成价值观,潜移默化中塑造一生。送礼收礼将成年人的圆滑世故带进校园,腐化学生心灵,让孩子从小形成送礼换特权的价值观。而且,教师收礼败坏师德师风,损害教师职业形象,贪图蝇头小利而自贬身价,不自尊自爱如何令世人尊师重教?

教师不宜收礼。如前所言,虽然教师收礼一般不适用刑法,但不等于可以肆无忌惮。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健全覆盖大、中、小、幼的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对教师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在编教师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约束,如果是党员还须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收礼违纪,后果自负。《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明确: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教师如有此类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受到处理,并记入人事档案。

家长敢给,你敢收吗?现在互联网何其发达,微博举报何其便捷。老师收了礼等于授人以柄,一旦家长捅到网上引发负面舆论,老师反而处于弱势。不信?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2017年1月,张老师担任广东连州市连州镇某小学班主任。某家长要求张老师给孩子往前调换座位,张老师因孩子个子高调座会遮挡其他学生而拒绝,没想到这么点小事埋下了祸根。1月28日正月初一,该家长给张老师发了个88.88元微信红包,张老师当即回赠90元红包,但对方一直没领取,张老师当时没放在心上。

该家长把张老师收红包的截图发到网上,同时到当地教育局实名举报。之后,当地教育部门认定张某某行为已构成违纪。鉴于张某某回赠红包的表现,在主观上没有贪心占有的故意,经研究,决定对张某某免于纪律处分,给予诫勉,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责令张某某提交书面检查,所收受的红包交由组织处理。

你说张老师冤不冤?碰瓷式红包怕不怕?禁止教师收受家长财物既是职业道德,也是对教师的变相保护。顶风作案,得不偿失,识时务者当分得清孰轻孰重。

教师节不该成为“教师劫”,家长切不可做始作俑者。其实,一声声“老师好!”即是最温暖的感恩,学生学业进步、健康成长便是对老师们最好的回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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