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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说法】保安公司开除虐猫男真的没问题吗?
2020-10-26 10:31:29    来源:黄河新闻网

10月20日,“太原一男子用开水烫猫”一事登上热搜。据澎湃新闻报道,该男子下班后逗玩自养猫被挠伤,遂做出开水浇猫的不理智行为。其残忍行为致怀孕母猫及腹中4只小猫死亡。涉事的保安公司称已与虐猫男解聘。

短视频显示,一男子手持暖壶向猫浇烫,猫身上多处脱毛,在一地血水中哀嚎。涉事男子口口声声说小猫偷吃了火腿肠,在教训它。拍摄者质问,“你看看烫得它多惨……你不能把猫活活拿开水浇死。”另一段视频显示,母猫毛发被烫光,全身多处伤口。

众多网友愤怒谴责虐猫者,认为这种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更有极端人士欲网购花圈寄送男子家中。

虐猫犯法吗?

很遗憾,不犯法。

流浪猫是无主物,不属于任何人所有,虐流浪猫、自养猫当然不侵权。中国未曾制定动物福利相关法律,只有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不涉及小动物保护。愤慨之余,我们只能从道德层面谴责虐猫者,公权力处罚虐猫行为于法无据。

公司开除虐猫男合法吗?

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俗称“开除”)。

1、如果是协商解约,双方你情我愿意思一致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

2、公司单方开除则值得推敲。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列举了多种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公司单方说了算,且无需给付补偿金。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辞退虐猫男勉强适用六种情形中的第二项严重违纪。从保安公司的视角看问题,员工虐猫被人捅到了网上,使公司丢了脸面,有损形象和口碑,承受了来自各方面的关注,遭受了社会评价的损失。这么想,辞退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水分很大。

如果公司以虐猫男严重违纪为由开除,至少需具备三个条件。

首先,员工所犯违纪行为(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内部规范中明确体现。

其次,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是合情合理的,无明显显失公平之处。订立中经过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经过公示。

最后,违纪行为需达到严重程度。

如果仅仅因虐猫而被开除,双方闹到劳动仲裁、诉讼的话,保安公司恐怕要败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等决定发生劳动争议的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不能提供证据,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员工有损公司形象是否属于违纪?虐猫事件对公司真的有损失吗?怎么就算严重?

见上文,虐猫终归是个人道德、心理层面的问题,并不违法。而且,猫是他自己养的,虐猫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着实与违纪关系不大,保安公司所作所为更像是危机公关时的断尾自保。

综上,本文着重探讨非协商情况下,保安公司若开除虐猫者是否合乎劳动法。并不是为了洗白虐猫者,我也是资深爱猫人士,但当争议发生时,感性与理性总得泾渭分明、道德与法律应当各司其职。我们呼吁国家尽快出台禁止虐待动物相关法律,这与保护劳动者权益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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