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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说法】《民法典》明年取消彩礼?男方退婚女方能否不退彩礼?
2020-10-28 10:31:45    来源:黄河新闻网

被退婚的女孩: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

我跟他是相亲认识的,两人相处半年还算合得来,订婚时男方给了10万多彩礼。过了一个月,他家突然变卦要取消订婚,原因是嫌我个子矮,属羊,与他妈脾气不和。我爸妈非常生气,一开始不同意退婚,后来媒人撮合退了8万,剩下2万多说不想退了,算作对我的补偿。小县城你懂的,唾沫星子淹死人,让人退了婚指不定风言风语多难听。

曾经海誓山盟,说到底不过是个妈宝男,没勇气反抗父母,没主见坚持感情,退了婚也算趁早认清了他。微博上有人说《民法典》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后禁止收彩礼,我想听个明白话,这2万彩礼不退应该没问题吧?

《民法典》反对天价彩礼,不禁止彩礼

自民法典公布后,有自媒体炒作“2021年结婚不用给彩礼了”,甚至刻意朝性别对立方向引导舆论。此种小伎俩顶多骗骗不关心法律的人,如果你通过检索对比《婚姻法》与《民法典》,就会发现——

完全没变!

《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条与《婚姻法》第3条一模一样。既然一字未改,这么多年也没见谁家结婚不给彩礼的。

婚前给付彩礼是我国民间历史悠久的风俗习惯,沿袭于西周成文记载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在古代表示喜庆祝福,发展到现代则内涵更为丰富,兼具多重意义,如儿媳在婆家家庭地位的保障、婚姻关系忠诚稳定的担保、小两口新家庭启动资金等。

彩礼的数额标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涨船高,通常与所在地区经济水平、家庭条件、个人能力相关。只要是自愿、适度的彩礼都不受限制,法律禁止的是买卖婚姻。“索取”二字带有强迫的意思,违背男方意愿,超过承受能力,挟彩礼为筹码,明码标价不给够多少万就不嫁,活活把婚姻变成卖女儿。

法条虽有禁止之名,却难为禁止之实。在缺乏违法后果、执行制度的当下,“禁止”等同“抵制”“不提倡”,求婚心切的男方只能背负高价彩礼哑巴吃黄连,默默屈从准丈母娘,迎合并助长不良风气。

所以,姐妹们无需担心,明年结婚照样有彩礼。

订婚后退婚,彩礼能退吗?退多少?

先订婚后领证,婚没结成当然可以退彩礼。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庭支持通过诉讼途径返还彩礼,不过能还多少不固定。根据实践经验,未领取结婚证、未共同生活的返还数额较多;男女共同生活越久返还越少;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数额更少。

民间风俗习惯作为非正式法律渊源,只要不跟现行法律冲突,法庭裁判时也会加以考虑,很可能采纳你的意见,支持不退2万元,甚至更多。

婚姻非儿戏,订婚细思量,礼轻情意重,携手渡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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