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涉养老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受骗老年人遭受财产和精神的双重侵害。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正在进行中,黄河新闻网通过以案释法,引导老年人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捂紧“钱袋子”,守护“夕阳红”。
“七普”数据显示,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达2.64亿,占总人口的18.7%。老年人群体普遍存在养老需求,不法分子“有的放矢”,精准设计养老骗局。根据《2020年度全国涉及老年人案件情况研究》,老年人金融财产权益受侵害的刑事案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并占比93.16%。
案例1.周某玲、谢某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周某玲为某老年产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雇佣谢某斌担任该公司营销团队主管并负责公司融资事宜。2014年7月至2016年10月,周某玲、谢某斌租用东湖风景区落雁岛荷香楼,用于建设养老院,通过散发传单、熟人介绍、参观考察、讲课动员等方式公开宣传,并承诺客户缴纳养老床位预订金可领取返利补贴,以此为诱饵,共计吸收200余名老年投资者1210万元,造成实际损失955万余元。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某玲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谢某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案例2.专项行动以来内蒙古首例涉养老集资诈骗案
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王孝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易享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众筹入股、免费养老、优惠购车、化解债务等名义,以支付高额利息回报和赠送产品、消费卡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并非法集资3.62亿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损失1.07亿元。
被告人王孝凯借媒体之手虚构成功企业家人设,注册多家皮包公司,对外炒作具有国企、央企背景,近期将上市,营造其商业模式“一本万利”的虚假景象,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许多老年人在免费旅游、免费发礼物的诱惑下掉入王孝凯的骗局。在无法偿还本息情况下,被告人携款潜逃境外,后于2018年12月在澳门被抓获。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孝凯以集资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有何不同?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由表及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都具有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三大特征,本质区别在于,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目的和用途不同:前罪集资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后罪集资为了个人目的消费挥霍、偿还债务。当持续集资过程中拆东补西,以新还旧导致资金链断裂,行为人可能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而转变为集资诈骗罪。
2.集资后使用情况不同:前罪集资款项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如果设立皮包公司,没有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空手套白狼则是典型的集资诈骗。
3.集资后偿还情况不同:前罪合同到期后积极偿还本息,后罪合同到期后全部或大部分款项未偿还,抽逃转移财产、携款潜逃、隐匿销毁账目等行为可推断为非法占有目的。
天上不会掉馅饼,但会掉陷阱。年化收益率明显不正常地高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项目”坑人概率极高,对方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本金也难追回,老年朋友切不可相信“高额回报、稳赚不赔”,谨慎投资,警惕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