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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说法】多地立法处罚过马路玩手机,“低头族”请抬起头来
2023-03-06 17:03:20    来源:黄河新闻网

2月28日,《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规定,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坐卧、停留、嬉闹或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如因此妨碍车辆通行,可被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手机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高度依赖手机以致产生手机焦虑症,机你太美,人机合一,手机不在身边就会下意识找手机。“低头族”随时随地玩手机,其实相当危险。一心难二用,行人过马路时玩手机移动速度减缓,平均视野只有平时正常走路的5%,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幅增加,原本可能躲避的时机就此错过。生命转瞬即逝,手机仍然亮屏,何其悲哀,何其遗憾。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非玩笑,试试就逝世。车祸若不死,担责跑不了。

2022年10月27日,石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方桥村公路处,与由东向西过马路的行人高某发生碰撞,高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责任认定,石某超速驾驶负主要责任,高某横穿公路时操作手机,疏于观察来往车辆情况,因故承担次要责任。

同一个世界,另一种可能,“低头族”被撞,不仅要赔偿,有时候还会被判刑。谁违法谁担责,行人同样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2017年5月27日晚,广东中山,胡某旁若无人地闯红灯横过马路,注意看,她的手机一直是亮着的。一辆摩托车躲闪不及发生碰撞,后座的张某摔伤,后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审理认为,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横过马路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方,承担主要责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应认定胡某构成交通肇事罪。2018年11月,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立法规定行人过斑马线时玩手机要罚款,厦门并非首创。2019年浙江省出台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1年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上位法制定地方性法规,禁止行人过马路玩手机是对“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条文的具体细化,增强了对行人交通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万事开头难,立法治理“低头族”需要严格执法才能形成社会共识。不吃一堑,不长一智,希望罚单的增多能换来公众安全意识的提升。

[编辑:胡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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