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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说法】网络新闻的记者、编辑、责任编辑必须真实署名吗?
2023-05-09 17:14:43    来源:黄河新闻网

王二花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网站做新闻编辑,她迅速适应了新岗位,一切顺利,唯独一件小事让她烦恼。小王觉得自己名字不好听,所以自作主张取了个英文名用于编辑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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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和责任编辑的署名可以随心所欲吗?不署名行不行?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媒体必须坚守的底线。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互联网新媒体,新闻采编人员都应当把实事求是作为第一原则。记者、编辑真名实姓犹如基石构筑起新闻真实性的高楼大厦,关乎职业操守,关乎媒体公信力,关乎公民知情权。这不仅源自行业内新闻人口传心授的职业道德,也可从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觅得踪迹。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于2005年出台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第三条明确,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即署作者的真名实姓。

国家网信办于2017年制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也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采编新人入职往往难以理解抽象的原则,当原则落到看得见的实处,与其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自然懂得为什么真实署名重要。

1.规范署名是尊重智力劳动成果的表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份署名一份荣誉。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关于职务作品之规定,虽然记者和编辑对作品的著作权由新闻单位所有,但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仍归本人。按劳分配方能激励创作,不署名者默认没有参与劳动,不得参与奖励分配。新闻采编人员绩效考核、参赛评奖、年度评优、职称评审以及新闻记者证的年度核验都需要本人与作品署名对应,如果使用笔名、英文名、不署名就会多出证明“鲁迅和周树人有什么关系”的步骤,徒增麻烦。

2.规范署名便于追溯新闻来源和追究责任。如果你对网络编辑的工作理解为简单的复制粘贴“搬运工”就大错特错了,网络媒体编辑从信息搜集、专题策划、内容创作、账号运营等全链条业务都要求较高的职业素养。媒体融合中央厨房模式下更是对从业人员多才多艺全方位考核,以往笼统的“编辑”岗位细化分工为策划、文案、设计、审核等角色。规范署名的另一个现实意义即文责自负,新闻单位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和纪律,新闻采编人员对署名发表的作品的技术性错误、导向性错误、社会影响负连带责任,如发生媒体责任事故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处分轻则扣除工资,重则辞退。因此,规范署名的意义在于警钟长鸣,督促新闻采编人员时刻自律,对待作品要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无微不至,干一行、钻一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

[编辑:胡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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