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监督一旦沾染铜臭气,成为谋利工具,性质就变了。
网上冲浪20年,笔者近来发现一种怪现象。在各大网络平台上,存在一种账号,它们对曝光环境污染问题异常执着。发布内容雷同,格式统一,精准定位某地某企业,指出存在诸如露天堆料等问题,随后点明多次向当地职能部门反映,要求严查处理。看起来是较真的环保爱好者,怪在何处?
第一怪,这些账号紧盯一地环保问题,概不发布其他内容,且每日高频率转发。
第二怪,这些账号有备而来,不讲武德,能够熟练使用无人机空中拍摄,技术手段超出普通人。
第三怪,账号之间紧密联动,交叉合作,评论区总是几个账号转、赞、评,似乎有组织地在扩大传播范围,提升曝光率。
究竟是自媒体舆论监督,还是在借监督名义搞舆情敲诈?眼明手快的笔者还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在一篇曝光某地某煤场污染环境的贴文里,作者或许是一时失误,居然把当事公司向抖音平台举报侵权的说明也发了出来,且在文章评论区有网民指出作者在敲诈勒索。换一种思路,或许作者并非失误,而是向被曝光者张扬炫耀——你举报我也没用,还不束手就擒乖乖掏钱?
经过观察,不难总结出“黑公关”的赚钱套路。首先派人蹲点搜集企业污染证据,然后以提供环保监测、舆情服务为名向企业索要“服务费”。如果企业不“合作”,这些信息不管是否属实都会发布出来,甚至人为发酵重大舆情,逼迫企业联系删帖。许多中小微企业既不懂法也不懂舆情,缺少应对负面舆情的经验,考虑到维权过程繁琐,又或许怕被政府查出更大问题,于是咬咬牙花钱买平安。
从法律角度看,企业的环保如果确有问题,任何公民都可以去举报、控告,这是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然而一码归一码,无论企业有无环保问题,都不能成为任何人向企业索要财物的合法事由,否则涉嫌敲诈勒索。网络水军有偿删帖,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下面是大连市公安机关公布的一则典型案例。
2022年4月至6月期间,刘某某、张某某多次通过12345热线向环保部门投诉和举报某企业污染环境。环保部门多次进行实地检测,证实该企业不存在污染问题,并向二人答复。其后,二人仍在网上恶意发帖举报,威胁该企业负责人支付20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
舆情敲诈披着商业合作的外衣,行为隐蔽、取证困难,平台方治理收效甚微。今年4月末,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3个月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网络乱象已列入重点治理问题,持续打造清朗网络环境,让企业安心搞经营、放心谋发展。企业遭遇舆情敲诈,决不能向“黑公关”妥协退让,要敢于向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